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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开公(城)行罚决字[2019]509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11日,开化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民警在对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网络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域名为“kaihuact.com”的网站,系联网使用单位,但该单位未确立网络安全负责人、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指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已构成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2
    决定机关 开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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