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友邦钢结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春祥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51169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香幸商初字第190号
    案号 (2018)黑0110执31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31
    发布日期 2018-06-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哈尔滨友邦钢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金昊钢结构有限公司货款1237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15元,原告黑龙江金昊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1552元,被告哈尔滨友邦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2663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