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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1]012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1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广西粮运运输有限公司开展行政检查,发现该公司桂AE3009车长期在凭祥市有运行轨迹且没有申请客运标志牌。2021年04月21日10时40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9号对车号为桂AE3009的大型普通客车调查取证,发现广西粮运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廖小旻驾驶该车长期在广西凭祥市经营,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驾驶该车搭载10人左右,从凭祥市旧海关至新海关至友谊关,一天往返2次,每天包车费170元。经查,该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从事包车客运经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视听资料1份、现场照片1张。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30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黄家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