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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淮环罚字﹝202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堆放工业固体废物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8
    决定机关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