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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淮环罚字﹝2021﹞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玖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5
    决定机关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