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澄建处〔2021〕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伍万贰仟捌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528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9 |
决定机关 | 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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