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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澄建处〔202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伍万贰仟捌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528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9
    决定机关 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