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石银监罚决字〔20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向分支机构存放理财资金且未将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1.对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90万元。2.对李武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8
    决定机关 石嘴山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登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