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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9
    决定机关 青岛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陈昊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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