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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盐市住建罚字〔20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肢解发包
    行政处罚内容 对该公司的未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17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8
    决定机关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李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