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盐市住建罚字〔2021〕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预售商品房
    行政处罚内容 1、以该公司违规占用收取资金的同期贷款利息129296元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2、处已收取预付款的0.6%即8196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8
    决定机关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李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