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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盐市住建罚字〔202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肢解发包
    行政处罚内容 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8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8
    决定机关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李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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