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埔市监综三处字〔202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合格平推票据打印机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平推票据打印机;2、没收不合格的平推票据打印机24台;3、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1.1倍即14520元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2-25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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