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连州市鸿达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友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64957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清连法民二初字第176号
    案号 (2014)清连法执字第0032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连州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10-30
    发布日期 2015-06-0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连州市鸿达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阳文波支付自2013年6月起算至2014年5月间的月租租金共16632元。 2、被告连州市鸿达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阳文波受理费58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