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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连州市鸿达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友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64957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清连法民一初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4)清连法执字第0012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连州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4-22
    发布日期 2016-02-1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购房款224000元及违约金6720元,合计230720元 2、受理费5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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