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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江开交罚[2021]003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5月13日10时04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开平市月山镇天湖村委会开发区开平市东朗气体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开平市东朗气体有限公司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地址确认书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决定机关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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