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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环罚字[2020]39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7月2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转,污泥压滤液收集池废水满溢经地面流入厂区雨水管道,最终排向厂区外的市政管网,规避环境监管。
    行政处罚内容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壹拾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4
    决定机关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