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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忻银监罚〔200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行忻州市分行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07-12-04
    决定机关 忻州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赵继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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