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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眉青市监处〔2020〕5114252000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500万元,责令改正,没收非法财物,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6
    决定机关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