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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环罚决字[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行为属于列入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动工建设尚未建成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9
    决定机关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