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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市银监罚决字〔201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任命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审查;违规设定单项考评指标;未将集团客户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人民币60万元罚款,责令该行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3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赣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任兰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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