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殷文罚字【2018】第3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依法履行报批手续;2、行政罚款6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1-06 |
决定机关 | 殷都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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