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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葫银保监罚决〔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发放本行股权质押贷款,监事会2018年未对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7年度开展履职评价工作,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调查未尽职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9
    决定机关 葫芦岛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胡士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