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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荣昌市监处字(2020)3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穗芳时尚家居服”2套;2.没收违法所得158.12元;3.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即579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4
    决定机关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向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