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渝荣昌市监处字(2020)1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消除影响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4
    决定机关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向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