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渝荣昌市监处字(2020)16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消除影响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04 |
决定机关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向勇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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