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虹处〔2019〕0920190015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4080万元,罚款2.448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1
    决定机关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叶建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