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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 东 )安监罚〔2017〕50-1 号 ( 东 )安监罚〔2017〕50-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单位给予警告,处贰拾玖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壹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30
    决定机关 东营市应急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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