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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增湖处字〔2022〕000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0
    决定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