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2020〕2720200004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罚款2.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8
    决定机关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