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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汕环执罚〔2020〕3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设于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164号十楼1005房的检测实验室项目,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龙湖分局2020年5月26日现场检查以及6月16日调查询问,发现当事人设于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164号十楼1005房的检测实验室项目,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8
    决定机关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