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惠交罚[2022]024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12月01日15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惠城区江北倚山路与小金河大道交叉口菱形立交段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有施工单位在实施土石方、地下工程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未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工作证明、现场信息采集、信用信息查询、责令改正通知书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07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