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37083120210029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金乡县德通物流有限公司“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项,拟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3000元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7 |
| 决定机关 | 济宁泗水县交通运输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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