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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新吴市监案字〔2020〕02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内容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6
    决定机关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旺庄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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