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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河公(消)行罚决字(2017)0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安全标志配置不符合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30
    决定机关 运城市河津市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