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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文罚字〔2018〕第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7
    决定机关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法定代表人 汤宗扬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