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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邯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9
    决定机关 邯郸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郑志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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