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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公(西)行罚决字[2021]004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1月19日晚21时许,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8号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入住酒店1202房间的一名女性旅客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浙江省旅馆业信息系统,后于2021年01月20日被民警查获。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已构成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违反《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2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西溪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