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如皋市金雉肥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68275****591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82民初10568号 |
案号 | (2019)苏0682执555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如皋市金雉肥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谢仁华工程款551492.3元(该款汇至谢仁华个人账户,户名:谢仁华;开户行:农商行场北支行;账号:6224 5241 1100 2889 238)。 二、若被告如皋市金雉肥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谢仁华有权就所有工程款551492.3元中未履行的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原告谢仁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双方就案涉工程不再有其他争议。 五、案件受理费9315元,减半收取4657.5元,由被告如皋市金雉肥业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谢仁华已经垫付,被告如皋市金雉肥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一并给付原告谢仁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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