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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济高市监处字〔2021〕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陆元整(¥36.00);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6
    决定机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