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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皖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未执行实贷实付要求二、贷后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7
    决定机关 安徽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邱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