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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增人社监字〔2019〕第1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10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3
    决定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