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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食药监械罚〔2017〕1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超声诊断仪案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超声诊断仪(序列号分别为D59715和D59728)2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0
    决定机关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