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证核验一体机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22244059.9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3394297U 公开(公告)日 2021-06-08
申请公布号 CN213394297U 申请公布日 2021-06-08
分类号 F16M11/04;F16M11/08;F16M11/18;F16M11/22;H05K7/20;G06K9/00 分类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发明人 覃作扬 申请(专利权)人 桂林启智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桂林文必达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张学平
地址 541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桂磨大道桂林创意产业园11#-4楼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核验设备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人证核验一体机,包括机壳组件、工作组件及摄像头,机壳组件的上方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两个固定块的前后侧壁下端均固定连接有安装块,且四个安装块的上端均螺纹连接有安装螺栓,机壳组件的上端左右两侧的前后两端均开设有与安装螺栓相匹配的螺纹孔,摄像头位于两个固定块之间设置,摄像头的左右侧壁均固定连接有转杆。本实用新型可以便于人们根据自身调节摄像头的拍摄角度,以及可以对摄像头进行快速拆装检修或更换,同时摄像头安装后的插接稳定性高,且不仅可以进行散热,还可以防止湿气、灰尘等异物对电子元件造成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