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中凯信安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红玺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MA****C91R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211民初428号
    案号 (2020)苏0211执79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日期 2020-10-1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中凯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因为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200000元并偿付利息损失(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2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因为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向中凯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50000元;三、驳回中凯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对因为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620元,由中凯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案反诉费用2900元,由中凯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417元,由因为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483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