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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下综执罚字〔2019〕第0307011908230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19年07月30日10时20分,当事人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下城区文晖街道下城区现代家园小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规定的处罚幅度,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3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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