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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丹环罚字〔2021〕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报批砂石筛选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柒佰肆拾元整(1.474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1
    决定机关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