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宣威市局烟处[2020]第1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56.1元,涉及物品做如下处理:云烟(紫)国产卷烟13.0条返还红河(硬88)国产卷烟4.0条返还红塔山(硬经典)国产卷烟5.0条返还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9 |
决定机关 | 云南省宣威市烟草专卖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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