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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宣威市局烟处[2020]第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6.1元,涉及物品做如下处理:云烟(紫)国产卷烟13.0条返还红河(硬88)国产卷烟4.0条返还红塔山(硬经典)国产卷烟5.0条返还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9
    决定机关 云南省宣威市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