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2021〕062019001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07349万元,罚款20.734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1
    决定机关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