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陕煤安监咸罚〔2021〕260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煤矿罚款肆拾万元整,对13名相关责任人员合计罚款柒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22 |
决定机关 |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咸阳监察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