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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陕煤安监咸罚〔2021〕26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对煤矿罚款肆拾万元整,对13名相关责任人员合计罚款柒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2
    决定机关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咸阳监察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