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牡丹江市龙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纪开利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692169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牡民初字第3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牡法执字第0004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5-03-24 |
发布日期 | 2016-08-13 |
已履行 | |
未履行 | |
省份 | 黑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返还原告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132号判决书判定的800万元代付工程款,及该判决书判定由原告承担的诉讼费135600元,及执行该判决的执行费、执行罚息(以执行局确定数额为准); 二、本案诉讼费68749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34374.5元,由被告负担。 三、以上款项给付方式为:1.被告于2014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代付工程款200万元,及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132号判决书判定由原告承担的诉讼费135600元,及本案诉讼费34374.5元;2.被告于2015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代付工程款200万元;3.被告于2016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代付工程款200万元;4.被告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代付工程款200万元及因执行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132号判决的执行费、罚息等相关执行费用(以执行局确定数额为准)。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