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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2110069****732W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7民初26104号
    案号 (2020)粤0307执1439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1-02-0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运输费334053元、案件受理费6430元、保全费2190.27元; 2、请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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